离婚财产有什么

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收入。
2. 生产、经营收益 :夫妻在婚姻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包括投资收益、承包、租赁等。
3. 知识产权收益 :夫妻在婚姻期间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包括版权费、专利费、商标权使用费等。
4.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夫妻在婚姻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
5. 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 :使用一方婚前财产或一方专用生活用品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6. 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夫妻在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 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在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包括其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属于共同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以上信息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分割时还需考虑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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